特殊教育学系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

 

一、工作原则 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特殊教育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,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特殊教育学系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

1.达到我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2.我系不进行破格复试。

四、复试方式和时间

复试方式:采用现场复试方式。

复试时间:

1.我系复试时间定为329日,具体时间以我系的通知为准。

2.请各位考生留意我系的邮箱通知,近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。

五、资格审查

1.我系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

2.请考生务必于202332524:00前,通过学校“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”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。材料包括:

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③不能在线验证的,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④持境外学历的,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⑤202210月现场(网上)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
3)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

4)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。

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

六、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

1.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(满分500分):

(一)外语能力考核(100分),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、得体性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。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。该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。

(二)综合能力考核(400分),内容包括特殊教育专业知识、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该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。

2.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,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;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3.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,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4.我系认为有必要时,会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我系不接受校外调剂。

八、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

1.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
2.我系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(初复试总成绩=初试成绩×0.5+复试成绩×0.5)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3.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,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、公布。考生可登录我校“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”查看复试结果。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,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。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还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)。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、复试时提交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,将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

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
复试录取工作监督、投诉联系方式:

特殊教育学系招生联系方式:陈老师,电话:021-62232682,电子邮箱:xfchen@pese.ecnu.edu.cn

监督联系方式:于老师,电话:021-62232296电子邮箱:shyu@spe.ecnu.edu.cn

十一、其他

 

本办法经特殊教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由特殊教育学系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、政策变化之处,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。